華盛騰飛公司辯稱,第一,同意解除《轉讓協議》;第二,同意返還李**投資款;第三,違約金標準過高,華盛騰飛公司認為應當自解除合同次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根據當事人陳述和經審查確認的證據,本院認定事實如下:
****年**月12日,華盛騰飛公司作為甲方與乙方李**簽署《轉讓協議》,載明:甲方確認并承諾,甲方依據與備案單位八一電影制片廠、北京奇百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杜奇泉簽約的聯合投資協議,已擁有電影《戰神訣》版權和收益權,甲方為該片的聯合出品方;乙方對影片進度和風險充分了解,自愿就甲方所持部分份額進行權益轉讓,并按照其實際投資金額所占比例享有影片中國大陸地區全渠道發行收益權;影片《戰神訣》導演杜奇泉,目前拍攝完成、后期制作完成,上映計劃為****年**月...(本文書還有1164字未顯示)